为推出优秀的电影季官方海报创意设计方案,传播“融汇国内国际电影资源,搭建展示交流交易平台”的电影季主题,宣传北京全力打造“世界城市”和“东方电影之都”的愿景,进一步推广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使本次活动成为全世界电影人共同参与的文化盛会。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组委会特向社会及专业机构公开征集电影季官方海报作品,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全称:
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官方海报征集活动
二、作品创意主题
作品要紧扣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融汇国内国际电影资源,搭建展示交流交易平台”的主题。具有官方形象,北京特色,电影元素和国际视野,充分体现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和“东方影视之都”的愿景。
三、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庄重大方、构思新颖、创意鲜活、色彩明快、图文并茂,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具有时代感、艺术性和震撼力。应征作品应配有设计说明。
(二)应征作品在设计中,需包含以下元素:
1、北京国际电影季标志(LOGO)。
2、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中英文标准名称。
3、主办单位、承办指导单位中英文标准名称。
4、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形象大使照片,可应用于4幅系列中的1-2幅海报。
5、以上元素相关资料可登陆电影季官方网站WWW.BJIFF.COM查询、下载。
(三)作品须按系列提交,每系列四张为一套,提交作品套件数量限一套。
(四)参加征集活动的海报作品所有内容均应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四、作品注意事项及提交要求:
(一)打印稿规格为A3幅面,装裱于黑卡纸上。创意说明打印在A3
规格的纸张上,并贴在黑卡纸的另一面。官方海报应征作品均为竖向形式。
(二)提交官方海报设计作品电子文件两套:
第一套为:TIFF格式与JPGE格式,作品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
第二套为:AI 格式与EPS格式。
(三)应填写提交应征者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官方海报征集报名表》。应征者可到组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bjiff.com/)下载报名表。
(四)凡运用了照片的作品,需同时提交具法律效应的"肖像权"、"照片使用权"证明文件。(形象大使照片待形象大使正式确定后,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创意阶段可模拟形象大使形象进行设计。)
(五)提交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电影节等活动的宣传海报。
(六)提交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七)提交作品或任何用于作品创作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八)提交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九)所有应征作品组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十)应征者参与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评选实施步骤
2010年12月9日,发布征集消息。
2011年3月15 日前,征集作品。
2011年3月25日后,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2011年4月,公布评审结果,组织颁奖,并使用于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
2011年4月,举行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官方海报优秀作品展示活动。
应征者可随时登录组委会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选出10个系列入围作品,每个系列入围作品由组委会给予 2000元人民币稿酬和证书,并从中评选出3个系列优秀作品,给予10000元人民币奖励和证书。
七、版权说明
(一)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设计的原创性,如有任何侵权行为,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
(二)参加本次活动的海报作品拥有权将归属电影季组委会。组委会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
(三)对入选的10个系列入围作品中,创意优秀而未能达到体现电影季全部内涵的作品,组委会有权要求原创作者或自行组织专业设计人员和机构重新制作。
(四)原创作者具有署名权,并可获得原定奖金及创意获奖证书。
八、作品征集时限:
本次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以纸质版本的收件邮戳为准,寄出时请注明“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官方海报征集”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影路9号(中国电影博物馆)。
邮政编码:100015
联系电话:(010)84355803
联 系 人:金文鑫、陈 龙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组委会所有。
九、关于官方海报征集活动中电影季LOGO及形象大使素材的说明
由于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标识(即LOGO)征集活动及形象大使推选活动与海报征集活动同时展开,相关素材暂时无法下载,参赛者(参赛机构)可预留LOGO位置,预留或使用其他人物肖像作为示例,对系列海报作品进行创作。
相关素材下载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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