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谈谈美学和审美活动

设计公司-谈谈美学和审美活动

 

我们针对美学的研究不能还停留在寻找一个貌似永恒的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美的定义。这使我突然想起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希腊的时候,哲人是智者,他们最喜欢用辩论的方式,那个时候经常在智者之间进行较量、辩论,唇枪舌剑,互不相让。通过对话的形式来表达他的思想和见解。柏拉图就有很多经典的对话录,其中有一些对话录里面就谈到了关于美的问题。在对话录中,他借用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之口来阐发自己的观点。对话录中谈及什么是美的问题时,有的人说,这美的衣服就是美,有的人说美的茶壶是美,有的人说漂亮的女子是美的。苏格拉底就问:你们讲了那么多,都不是美本身,我是问你们美本身是什么?这个问题大家都答不出来。他后来提出了观点,认为要寻找美本身。可见,寻找美本身在古希腊已经提出来了。柏拉图实际也想为美找到一个最根本的答案,像我们今天一样想为美找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定义。但他这样就美本身来认识问题,现在看来恐怕也是站不住的。他把美本身看成是一个理念,是真善美的最高的一个统一体,认为所有具体事物的美,都是分有了美本身,即分有了美的理念。美本身是个原型,它是一个最高的美。你这个美的女人也好,美的衣服也好,美的什么东西也好,都是因为分有了它这个美本身,分享它一点东西,然后才是美的。实际上他并没有完全回答这个问题,他通过各种探讨,最后说了一句话,叫美是难的!虽然他没有能够解决美的定义问题,但他发现了一个真理。从古到今不知出现过多少种美的定义,但没有一种能够完全站得住。两千多年来,很多人不辞辛苦去找美的本质,但我认为至今还没有人突破这个难点。

    我再举一个当代的西方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他是分析哲学的祖师爷,也是20世纪的一个大思想家。他从语言问题入手来讨论哲学问题。他认为以前的哲学都是错误的,都是没有意义的,其中也包括美学中对美的种种界定。在他看来,任何概念、范畴、命题,只有能够证实的才是有意义的,不能证实的东西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过去西方哲学史上很多包括刚才讲的柏拉图的理式和黑格尔的理念、海德格尔的存在,还有其他很多人探讨了两千多年的概念、范畴、命题,他认为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们没法通过经验来证实,因而是伪的,是假的。其中包括美,美是没法证实的,因此也是没有意义的。在一次演说中,他谈到了对美的看法。他认为,美,实际上每个人在用这个词的时候他心里面所想的,他所做出的判断,所表达的情感态度,都是完全不一样的,你硬要把它们用同一个字字来概括,虽无不可,但在各种情景下,的意义都不一样。要你用句什么话对这些不同的意义作出概括是不可能的。譬如你到裁缝店里去做一件衣服,做得很漂亮很合身,穿了很神气,你说:唉呀,这衣服做得不错,美啊!这是一种美,这用了这个词来表达你对这一件衣服的赞赏和满意,这是一种表达。又如,你听贝多芬的交响乐,听了以后,沉醉在里边,完全被音乐打动了,你赞扬这个音乐太美啦,太美啦!也用了这个词。再如,有一个姑娘长得漂亮、迷人,你赞叹她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你说:还从没看到过这么美的女子。又是用了这个词。他还举过这样的例子,看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或者《麦克白》,这些悲剧的故事情节和戏剧人物的命运打动了你,甚至震撼了你,一种悲剧性的效果出现了,看完了这个悲剧出来以后,你赞叹这台戏演得太美啦。在这四种情景之下,每个人心里想的、所面对的对象、所指的美以及美所包含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你硬要把这些情景都要用一个什么东西来加以概括,用一个字来加以定义,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完全可能、也完全可以这样那样地来使用这个词,但要为这个词下一个到处适用的定义,则根本不可能。他从语言哲学这个角度研究美这个词,告诉我们,他的结论跟柏拉图是一样的,就是美是很难的,没法去定义的。

    中国的美学研究虽然走过那么漫长、曲折的路,然而比起西方来,时间还是短得多。中国美学研究到现在才100来年,西方美学研究到现在已有250多年,这是从美学诞生算起的。西方从20世纪开始,美学研究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向,我们称之为语言学转向。就是说基本上从20世纪以后,再去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研究什么是美,给美下定义,这样的努力已经大大减少。人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诸如审美心理学、艺术心理学等等的研究上。特别是20世纪后半期更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美学,但几乎没有一派美学再花很多精力去研究美的本质。应该说我们在这方面比他们晚了很多。之所以落后,有很多原因,一个原因是建国后我们受前苏联的影响比较大,有很多东西没有跳出传统的框框。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长期以来闭关锁国。跟西方有比较大的隔阂,存在所谓铁幕,与西方的文化交流被割断,对西方一些新的东西疏离已久,西方很多东西我们知道得很少、甚至根本不知,直到文革以后才逐步开放了。文革以后,80年代从西方翻译进来不少东西,其中有的实际上西方已经不讲了、过时了,但是在我国对它们的研究还刚刚开始。现在虽然越来越接近同步,但那个过程使我们对这方面的信息了解得很少。这些原因使我们美学研究长期以来固定在把美学研究重点放在对美的本质的探讨这个角度上。包括我自己在内,很长时间也是如此,长期未从这样的思路里摆脱出来。近几年经过一系列反思,跟美学界一些朋友一起探讨问题,思考问题,我有了一些新的想法。我觉得在美学研究中应该换一个思路,我们不要把研究美学的主要的精力放在对美的本质的探讨上。不是说前面做的工作没有意义,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努力和工作,我们也不可能产生现在这样的想法。以前的研究还是非常有价值的,现在很多人还在这样做,我觉得也可以,大家可以按不同的路子做下去。但是应该允许人们有这样一种新的想法。有一些美学家在我们前面已经考虑过这些问题,而且有了著作,也有了论文。我建议把美学研究的重点放到审美活动上来,把审美作为我们基本的研究对象和出发点。因为我们如果花很多精力在美本身、美的本质的探讨上.很可能会陷入一个怪圈,跳不出来,最后不大容易有比较大的突破。

    下面谈谈审美活动,讲两方面的内容:

    一个方面,审美活动也就是审美。首先我觉得把审美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有着现实的根据。在现实中,在我们生活中间,审美现象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这些现象不过是我们要探讨的或者我们要进行研究的一个切入点。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每个人的一生中,生活的内容极为丰富驳杂。审美的活动,审美的文化,审美的现象,可能到处都有,甚至可以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不可能离开这些审美的活动,审美的氛围。第一个就是自然美,就是对自然界的审美。随着人类文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自然界的东西进入了我们审美的视野。我们原来强调的一种自然美是山水的秀美,但另外一种我们或许不一定看成是很重要的自然对象的,如某个山石的怪形怪状,有些看起来很怪诞的东西,也可以进入我们的审美视野。自然界的很多东西,都能够进入我们审美的范围,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就是艺术美,这是艺术活动的产物。各个方面、各种题材、各种体裁的艺术作品给我们带来审美的愉快,现在已成为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间不可缺少的部分。虽然每个人审美趣味不一样,对有些艺术的对象可能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同一个人对有些东西欣赏对有些东西不欣赏,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艺术天地,艺术活动的天地。我们如果真的完全离开了艺术活动,如果全部艺术生活真的都从我们的生活中剥离出去,那我们就很难活下去了。艺术和艺术活动,恐怕已成了人类整个生存活动的一个有机的不可割裂的组成部分。它当然有不同的层次,有我们现在讲的大众文化,通俗文艺,包括电视等现代的大众传媒文化,当然也有层次比较高的高雅的文艺。但是不管你欣赏什么层次的,比较高雅的也好,比较一般的、通俗的也好,现在要是完全离开艺术和艺术活动,生活就会显得非常枯燥乏味。可以说,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构成了我们现实生活的一种生存状态。

    除了自然的美、艺术的美以外,第三个就是审美的丰富性已经进入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每个角落。我们现在生活中的一切,吃、穿、住、用,每一个方面、每一件东西上都有审美因素,可以说审美的现象是无处没有渗透进来。我看南京博物院的展览以后,发现在很原始的时代,审美的因素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来了。例如,原始人的一些玉器,一些自我的纹饰,自我化装打扮,很多东西不一定属于艺术品,跟艺术不一定直接有关系,却包含着某些艺术的、审美的因素。还有那些石斧、玉石或者经过精心打制的石头,它们是古代人的用具、工具,但跟此前使用的石斧相比较,无论从光滑度、光洁度以及它的造型的比较匀称等来看,它都已经含有审美的因素在里边,看起来也舒服。当然使用的斧子需要锋利,但经过精细打磨,它已经超过了实用的程度,也就是说它已经包含了某些审美的成分在里边。在原始社会,生活的一些基本的用具——生产的工具都已经追求美了,都有了审美的因素,在现代社会就更不用说啦,每一件东西从我们的文化用品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物质的产品,都要在审美上有它的价值。我们现在有一句流行语叫包装,为什么要包装?就是本来这个东西不怎么样,包装过,就会有卖点。什么道理呢?它跟人的审美需要有很大的关系。同样一个东西,它包装得好一点,看得就舒服,就悦目,就有审美上的一种愉快,它就比较容易卖得出手。这些符合审美需求的现象在物质生活中间到处存在,在精神生活中就更不用说了。

    从自然美到艺术美,再到日常生活中的无孔不入、无处不渗透的这样一些审美现象,我们都看到了审美的的确确已经成为我们每个人不可或缺的生存方式之一。不仅如此,再补充一点,无论是对自然的审美也好,或者是对艺术的审美也好,我们审美的范围也在逐步地拓展。在美学研究中,我们一般使用的只是这个概念,但在实际上作一个词或概念来讲,它已经远远不够用了,因为在实际生活中,跟我们发生审美关系的有很多很丰富的现象,单单一个字是难以完全囊括进去的。当然我们如果从广义上讲,或者从审美的比较大的范围来讲,我们也可以把美这个概念的内涵扩大一些。在审美中常会碰到一些现象,如果我们借用西方的一些范畴,譬如用优美崇高这些词,就可以达到更好地表达效果。崇高是西方美学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范畴,跟优美不是完全一样的。西方有些美学家比如康德,他专门研究了崇高,他把崇高概括为两种基本形态,一种是数学的崇高,一种叫力学的崇高。数学崇高是数量上空间上无限的大;力学崇高是力量上的无限的大,大到什么程度,大到我们人的理性难以去把握它,难以去超越它,我们在它面前也许感到很渺小,但是随后我们又产生一种还是要把握它、最终还是能把握它这样一种感受,这就是一种崇高感。譬如讲大海惊涛拍岸,你站在一个礁石上,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海,正好起风啦.排山倒海的巨浪扑面而来,这种力量,这种气势,似乎马上会吞没你。除了它的大,还加上了它的力,两种崇高因素都合在一起啦。这种时候也许你想,这不是很害怕吗?是的,是会产生恐怖感的。这时,如果你已经坐在小帆船上,正漂在大海上,突然起了风浪,那么你就崇高不起来了,是啊,这个时候你逃命都来不及。但如果你与大海保持一点距离,看到大海力量是这么大,感到我们人确实是渺小的,开始可能会产生一种痛感,不是一种快感。然后随着浪的高峰过去,你自己可能又会觉得大海不能把我吞没,你反而有一种压倒它的庄严感,再大的浪我也岿然不动,人的力量也许能压倒自然的力量,这时你会升华起一种胜利的感觉,人的自我尊严的感觉也高扬了,这就是崇高的感觉。这个崇高跟我们现在一般的日常用语,伦理道德上讲某某人的行为很崇高,舍生忘死,舍己救人等等,不是一回事,这是审美意义上的崇高。当然,这两种崇高之间也有联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这又涉及到了美学上的其他形态,譬如丑。整个大的审美范围包括审丑。审美为什么包括审丑?因为美和丑是相对立相比较而存在的,而且审丑有它完全独立的意义。有许多东西不是说用一个美字就完全能概括的。我看到博物院里中国的一些雕塑,譬如四大天王什么的,他们脚踩着小鬼,他们的脸都很狰狞,这些形象都是很丑、很凶的,绝对不会产生美感的。但是我觉得这些是很好的艺术品,因为它把一种勇猛、恐怖的氛围表现出来,而且这里的丑代表的恰恰是正义。如果一定要说他美,我也说不出来,但是你说他丑有没有审美价值?有。但丁《神曲》的《地狱》篇里描写的许多东西也很丑陋。法国的艺术大师罗丹雕塑的那个老妓女很丑,皮肤都松弛了,脸上都是皱纹,枯瘦的身体,雕得非常逼真。这个雕塑,是很伟大的作品,我认为它超过一个美女的雕塑,因为罗丹把社会上老妓女这样一种丑陋的形态表现出来,使我们对老妓女的人生、命运有很多联想,很多想象,其中有非常深刻的内涵。过去有的人讲丑老是作为美的陪衬,一定要把它说成丑是衬托了美,或者丑转化为美。何必一定要转化呢?丑本身有它的独立存在的价值,也在审美的范围内。我觉得单单讨论美,有很多东西没法解释。还有很多,譬如怪诞,中国画雕刻里边有一些怪兽,这些怪兽的形象很怪很丑,也不会给你产生美感。法国伟大作家雨果在论文《克伦威尔序》里说,美和怪诞是并列的,把怪诞也作为一个审美的范畴。到了20世纪,荒诞派的戏剧比较集中地展现了这种怪诞。我们审美感受里就有怪诞这种感受。这种怪诞的感受包括着我们对人生的一种体验,我们在人生中有时会产生一种荒诞的感觉。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往往真的会面对一些荒唐的事实,譬如像《等待戈多》,的剧中人那样无限地等待下去,老是等不来,这种体验很怪,但是我们实际会有这种体验。还有悲剧性、喜剧性等我就不一一讲了。我讲这些就是告诉大家,我们欣赏的东西无论在自然美、艺术美中间,大的我们可以讲是美,实际上要区别的话,它有很多方面,可以分得很细。

    审美现象确实是无处不在的。我们说审美,首先要从我们面对的大量的、无限丰富的审美现象入手。除了我刚才讲到的这些以外,还有一点也许人们不太注意,当然也有人专门研究过,就是科学的美,自然科学里也有审美。当然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我看到《文汇报》200258日登过一篇杨振宁博士写的文章叫《美与物理学》,从物理学里来谈美。我开始觉得很不理解。看了这篇文章我发现讲得有道理。这篇文章主要是讲20世纪物理学大师研究方面的独特风格,并不是讲某一个公式本身怎么美。单是从一些公式的表达我们的确也看不出美不美,但是就物理学大家研究的风格,以及他们对自己研究成果的表述方式而言,确实有独特性,而且其中确实有美感,有审美的意义,确实有美的东西可以感受。譬如,他认为狄拉克研究物理学方面的最大的成就是狄拉克公式,风格简洁明快,一语中的,没有半点废话,非常干净利落。他用唐人高shì的诗句性灵出万家,风骨超常人加以概括,认为这两句诗可以说明狄拉克创造的独特性和他的灵感,这个字写得很好,性灵用得很传神,超出万家了;还有风骨超常人,是说他当时完全不顾很多大物理学家如波尔、海森堡等大师的冷嘲热讽,坚持他的理论,最后获得胜利。狄拉克的方程式体现了一种直接的原始感觉的思路,这就跟我们的Aesthetic是一种直觉一样,未加琢磨还带有一种感性色彩的东西,这确实跟审美有关系。杨振宁还讲到海森堡,海森堡的实验和成就跟狄拉克不一样,他的所有文章也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朦胧,不清楚,有渣子,有水分,有多余的东西,跟狄拉克的文章风格形成鲜明的对比。读了海森堡的文章,你会惊叹他的独创性,然后会觉得问题还没有做完,没有做干净,还可以发展下去,而读了狄拉克的文章,就是觉得他已经把一切都发展到尽头,没有什么可以再做下去了。简明、洗练是一种美,朦胧也是一种美。80年代初期,中国出现了朦胧诗派,诗写得朦朦胧胧。像舒婷的诗歌里有不少朦胧的东西,它有美。山东蓬莱经常有海雾,海上出现海市蜃楼,看上去模模糊糊,朦朦胧胧,但非常美,虽然它实际上是虚的。朦胧的东西有时候看不透,越是看不透越觉得它美,太清楚了就不美了。这就是海森堡的研究风格。杨振宁博士描述的这两种风格,确有道理,美学确实跟自然科学的很多学科也是有关系的。

    大量的审美现象告诉我们,审美实在已经成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基本的生存方式中必然要有审美活动,没有审美活动,我们也不能生存下去。

    下面再说说审美主体和客体都是在审美活动中生成的问题。我们反对单独地离开人来讲美,就是说美学一定要重点讲审美活动。由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可以推出:审美的对象和审美的主体,它们都是在审美活动中现实地生成的,形成的,而并不是先有客体,再有主体,然后才来一个活动。并不是说,我是审美主体,我面前有个在我之外的审美对象客观地现成地存在在那里,然后我去审它,才有审美活动。这个说法我要说倒过来,不是先有审美主、客体,后有审美活动,而是我们审美的客体、审美的对象只能在审美活动中现实的生成;审美主体也是在审美活动中才现实的成为审美的主体。请注意,我用了现实的这个词。审美对象在审美活动中形成,这个观点实际上前面我已经讲到了,我反对把美作为一种单独的客体游离于人而存在,在这儿进一步个体地说一下。不光是美,所有的审美对象,包括刚才讲的优美、崇高、丑、怪诞等,只有在跟人处在一种现实的审美关系中,或只有在审美活动中它们才会成为现实的对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里,曾经举例说,铁路如果不是有火车来开,运东西,那么铁路就不是现实的铁路;衣服如果不穿就不是现实的衣服;房屋如果没有人去住,它就不是现实的房屋。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铁轨铺好了,长期搁在那里,没有火车开着,这两根铁轨就是铁的东西放在路上,它是不是铁路呢?它没有作为铁路用,它怎么是铁路呢?上海有解放以前留下来的铁路,有一段离复旦大学比较近,现在大概拆掉了。很长一段时间,它就一直在那里,也没有火车走,就废在那个路上,它是不是铁路啊?如果衣服我们不穿,放在那里不过是一块布料,它没有发挥衣服的功能,没有作为衣服而存在。同样道理,如果一部艺术品不是做为审美活动的对象放在那儿,它就不是现实的艺术作品,更不是现实的审美对象。譬如文学作品《红楼梦》,曹雪芹当时和他死后有手抄本,后来有了刻版的,传播范围都不是很大。现在是批量的印制,光盘上也有了。将《红楼梦》几厚本放在书架上,旁边再放了物理学的书,或者是哲学的书,等等。如果我们没去读《红楼梦》,或者我们没有把它当文学作品去读的话,那么你很难说它是现实的审美对象,因为它放在那里跟别的文字符号一样都是文字堆在上面,与其他书没有区别。这些符号怎么是审美对象呢?根本没有转化为审美对象。如果不在人的审美活动中间,不在审美阅读中间,它根本不可能成为艺术品。再如一个人文化水平很低,他根本读不懂《红楼梦》,读了几段读不下去,那么他这几段阅读也不是审美活动,这个时候这个作品也没有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只有在活动中间审美对象才现实地生成。自然美也一样,自然的山水,如桂林山水,看起来当然很美,桂林山水甲天下,可如果大家没有对它进行审美的时候,它至少对你来讲不是审美的对象,它的美只有在审美活动中间才能产生。在桂林旁边住的一些农民,每天来来回回走过,他们无暇去看它、欣赏它,熟视无睹,他看到的桂林山水并不是审美对象,不是现实的审美对象。

    审美主体也是在活动中形成的。不能说凡是人就一定是审美主体。有了人跟自然两者的区分,就确实有了主客体的区分。然而,即使有了人和世界、人和社会,有了主体和客体,也并不等于任何时候,我们人都是作为审美的主体出现的。比如大家来听讲座,就不是作为审美主体来的,因为没有给大家提供具体的审美对象,大家也没有进入一种审美的状态,没有进行审美的活动。刚才讲《红楼梦》,你倒是读了,不过晚上你读着读着就睡着了,那时,你还是不是审美主体呢?不可能是的。这就是说,你这个主体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审美。现实的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都是在审美活动中形成的,离开了审美活动,既没有审美对象也没有审美主体。这是我想表达的一个基本的观点。

    最后我举《红楼梦》里边的一个例子。大家来看一看林黛玉听《牡丹亭》戏文的一段描写,验证我讲的道理。这段话写林黛玉偶然听到《牡丹亭》唱词的一次审美活动。我把原文引在下面:

    这里黛玉见宝玉去了,听见众姐妹也不在房中,自己闷闷的。正欲回房,刚走到梨香院墙角外.只听见墙内笛声悠扬,歌声婉转,黛王便知是那十二个女孩子演习戏文。虽未留心去听,偶然两句吹到耳朵内,明明白白一字不落道:原来是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黛玉听了,倒也十分感慨缠绵,便止步侧耳细听,又唱道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听了这两句,不觉点头自叹,心下自思:原来戏上也有好文章,可惜世人只知看戏未必能领略其中的趣味。想毕,又后悔不该胡思乱想,耽误了听曲子。再听时,恰唱道:只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黛玉听了这两句,不觉心动神摇。又听道:你在幽闺自怜……”等句,越发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便一蹲身坐在一块山子石上,细嚼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八个字的滋味。忽又想起前日见古人诗中,有水流花谢两无情之句;再词中又有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之句;又兼方才所见《西厢记》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之句;都一时想起来,凑聚在一起。仔细忖度,不免心痛神驰,眼中落泪。

    小说描写黛玉见宝玉离开她出去了,听到众姐妹也不在房中,一个人孤零零的没意思,正欲回潇湘馆去,刚走到墙脚外,听见墙内笛声悠扬、歌声婉转,便知是那12个女孩子演唱戏文。这就是说她在不经意中,没有意识要去审美,并未留心去听,只是偶然两句吹到耳内。一听,便知那是《牡丹亭》的曲子,明明白白地一字不落的,原来是姹紫婿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黛玉听了,十分感慨缠绵,便止步。也就是说她开始被打动了,才停下来侧着耳朵去听了,这就是留意听了。又听到唱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听了这两句,她联想到自己的身世、命运,不觉点头自叹,心下自思,原来世俗戏文里也有好文章啊!可惜世人只知看戏,未必能领略其中的趣味。听了这两句唱词她有联想了,这两句唱词跟她的内心的感受非常吻合。一听很有感触,触到她的伤心处。她感叹之余又后悔不该胡思乱想,耽误了听曲子,再听时,正好唱到只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黛玉听了这两句,不觉心动神摇,觉得这唱词跟她自己的命运非常相似。接下去又听到你在幽闺自怜等句,越发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便一蹲身坐在一块山石上,细细咀嚼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八个字的滋味。这两句话说到了她的伤心处,于是她联想起其他古人诗里的一些词句,如水流花谢两无情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西厢记》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等句,浮想联翩,汇集一处,仔细忖度,不觉心痛神驰,眼中落泪。从听《牡丹亭》的唱词一直联想到《西厢记》,小说展现了她整个复杂细微的感情活动的过程,一个心理的历程。小说描写得非常真实,细腻,把黛玉审美活动的过程完整、逼真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从感慨缠绵,到侧耳细听,到点头自叹,到心动神摇,一直到最后心痛神驰,眼中落泪。黛玉在听的过程中,不时联想和思考自己个人命运,从而她对人生的体味一层层地深入了下去。这里,一开始林黛玉是作为生活中的人出现的,她并不是一个审美的主体。当她听了头两句,不觉留下来,才一步步进入审美的状态,《牡丹亭》的唱词才成为她的审美对象,她才成为了一个审美的主体。这段描写完全印证了这一点:正是由于审美活动才同时形成了审美的客体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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