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的营销哲学

 
在沃尔特·艾萨克森绝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中,有一个段落描述了“苹果营销哲学”。这三条清楚简单的要点,是苹果公司1977年正式成立时制订的,到今天仍然适用。乔布斯雇佣了迈克·马库拉(Mike Markkula),后者当时33岁,从事营销和金融方面的工作;乔布斯希望他能帮助刚刚起步的苹果公司准备一份商业计划书。乔布斯告诉艾萨克森,“马库拉强调,你永远不该怀着赚钱的目的去创办一家公司。你的目标应该是做出让自己深信不疑的产品,并创办一家生命力很强的公司。”
 
艾萨克森写道:马库拉将自己的原则写在了一张纸上,标题为“苹果营销哲学”,其中强调了三点。第一点是共鸣(empathy),就是紧密结合顾客的感受:“我们要比其他任何公司都更好地理解用户的需求。”第二点是专注(focus):“为了做好我们决定要做的事情,我们必须排除所有不重要的机会。”第三点,也是同样重要的一点原则,名字令人困惑——灌输(impute)。它强调人们会根据一家公司或一个产品传达的信号来形成对它的判断。“人们确实会以貌取物,”他写道。“我们也许有最好的产品、最高的质量、最实用的软件等等;但如果我们用一种潦草马虎的方式来展示,那么顾客就会认为我们的产品同样潦草马虎;而如果我们以创新、专业的方式展示产品,那么优质的形象也就被灌输到顾客的脑中了。
 
因此,这三个原则也许可以概括为:(1)比别人更好地了解和服务客户,(2)忘记其他一切,(3)确保自己所做的每件小事有效,时时处处都遵循这三个原则。这是非常简单、明确、有针对性的远见,也许正因为此,苹果公司在30年后的今天依然遵循着这些原则。艾萨克森写道:“在其之后的职业生涯中,乔布斯比其他任何企业领导者都更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渴望,他一直十分关注——有时甚至过度关注——营销策略、产品形象乃至包装的细节。”
 
想想有多少各个领域各种规模的企业能够从这些原则中受益。
 
《乔布斯传》不但精彩地讲述了他重要和多彩的一生,同时也是最为伟大的领导力指南之一,其中充满了这样的珍宝。好好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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