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设计拟禁“新鲜”字样,相关规定已公布意见稿
今后食品包装或许“新鲜”不再!记者昨日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征求意见稿了解到,食品名称前使用“鲜”或“新鲜”字样等8项内容将被列为食品标识“禁区”。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征求意见稿。因该意见稿中提到食品名称前将禁用“鲜”或“新鲜”字样,而被业界称之为“禁鲜令”。昨日上午,记者走访市内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多种食品在使用“鲜”或“新鲜”的字样,如鲜鸡蛋、新鲜猪肝、冷鲜肉等,一些食品甚至把“鲜”字直接用于品牌商标名称。
天河体育中心附近一家超市冷鲜部课长对颁布“禁鲜令”很迷惑,“明明是新鲜猪肉为什么就不能标‘新鲜’” ?不过,他说如果新规定下来后,“我们会积极遵守”。而记者发现一些顾客对是否标示“新鲜”不太在意。一名黎姓女顾客说,新不新鲜还得自己判断,“不可能商家怎么标我就怎么信,虽然包装会影响我的关注,但最终选择买哪一样还是看质量。”一名正在选购饮料的顾客则表示,像鲜果汁之类的饮料其实不是新鲜榨取的,“厂商只是借字命个名而已”。她认为,这样要求也好,至少监督厂商尽量减少虚夸宣传。